(網經社訊)8月9日,據網易財經報道,58集團假借招聘之名,收集學生簡歷,高價賣給培訓機構,后者以此聯(lián)系學生群體賣課轉化客源,58集團從中收取返傭。據悉,在58集團出售的大學畢業(yè)生簡歷中,單份簡歷報價在30-2000元不等,其中博士生簡歷價格高達約1500元/份。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fā)布電商快評予以解讀。
觀點一:出售用戶簡歷行為涉嫌違法甚至犯罪
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旻表示,如屬實,則58同城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涉嫌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由于58同城是將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給他人的,還應從重處罰。因此58同城可能被判處罰金,有關責任人員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還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表示,出售用戶簡歷行為首先涉及到侵犯了個人信息,因為這些簡歷的出售,沒有經過所有者的許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四條、第21條規(guī)定,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
董毅智進而表示,另外,根據《數據安全法》第51條的規(guī)定,竊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獲取數據,開展數據處理活動,排除限制是或損害個人組織合法權益的,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進行處罰。第52條也規(guī)定了,如果違反了數據安全法的規(guī)定的,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或者是治安處罰,包括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無論是從刑法的角度,還是個人信息保護法到數據安全法,這個行為本身可能都涉嫌違法甚至犯罪。
觀點二:信息泄露防不勝防 用戶需加強保護意識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數字生活分析師陳禮騰表示,招聘網站的信息泄露有以下途徑:一是網站安全防護不到位,不法分子通過技術手段非法抓取平臺上的數據;二是招聘平臺內部員工和外部串通進行信息外泄。相比于第一種信息泄露,第二種行為更加惡劣。
李旻律師提醒廣大求職者,首先要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不隨意在網絡上透露個人信息,不推薦“海投”簡歷。其次,注意鑒別招聘平臺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和許可證。可在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推薦認定的誠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線上平臺求職。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律師馬愷濃律師也表示,提供個人信息之前仔細查看用戶協(xié)議,授權內容,謹慎提供信息,非必要不提供信息。發(fā)現(xiàn)信息泄露第一時間投訴舉報維權。
觀點三:網絡欺詐 惡意罰款 58同城“頑疾纏身”
陳禮騰表示,58同城不斷孵化本地服務相關品牌,包括安居客、快狗打車、天鵝到家、轉轉等,但多線的業(yè)務布局導致58同城很難面面俱到,反而問題頻出。據國內知名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315.100EC.CN)顯示,58同城曾因售后服務、退款問題、網絡欺詐、霸王條款、凍結商家資金、惡意罰款等問題屢遭用戶投訴。